中航机电: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3-15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内
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包括合理保证经济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
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实现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2018年12月公司下达《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通知》,
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评价范围、评价重点领域
及工作程序等要求。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上报经董事会(或相应权力机构)审议后
内控自评价报告。
公司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由分管风控工作公司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
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方案,对各单位经董事会(或相应权力机构)审议后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汇总,对评价范围内业务事项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措施进行审核认定,出具公
司内控评价报告,经公司审核审议。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涵盖公司及所属12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主要业务和
事项包括: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应用指引》中18项指引要求,结合集团公
司发布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中规定的28项指引要求对
相关业务和事项进行充实。
公司结合《深交所中小企业规范运作指引》要求,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确定为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关注的重点,同时
要求各子公司结合自身工作开展情况,关注已发生风险事件和评估确认的2019
年度重大风险涉及业务领域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关注内外部审计及检查发
现问题较多业务领域。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
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集团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规定的程序执行。
(一)主要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通知》,
明确内控评价范围和重点业务领域,对所属各级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布
置。
2.实施阶段: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组建内控评价工作小组;
各单位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公司对各级单位内控评价报告、内控缺陷明细表等进
行汇总分析,审核认定内控缺陷类型。
3.报告阶段:公司所属各子公司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经董事会(相
应权力机构)审议后上报;各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中介机构审核,并出具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公司对各单位内控评价报告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公司内控评
价报告,综合评价内控体系设计与运行整体情况。
(二)评价过程中采用主要评价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采取各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为主,评价过程主要采用了个别
访谈、调查问卷、穿行测试、综合讨论等方法,广泛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
否有效的证据,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试行)》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
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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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并基本与以前年度保持
了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
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
财务报告中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利润总额出现下列相应区间的错报时,确定
该内控缺陷是属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还是一般缺陷:
类 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 错报<资产总额的
报 1% 额的1% 0.5%
营业收入潜在错 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 错报<营业收入总
报 额的1.5% 收入总额的1.5% 额的1%
利润总额潜在错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1%≤错报<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报 5% 的5% 1%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①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
重大错报。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却未能识别
该错报;
C、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
督无效。
②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
重要错报。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帐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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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判断采取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相结合的
方式。定性标准主要考虑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公司负面影响大小,定量标准主要
考虑该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最终根据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公
司负面影响大小及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确定该内部控制缺陷是属于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还是一般缺陷。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类 别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造成负面影响程度
重大缺陷 损失≥(利润总额5%)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
披露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1%≤损失<利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
润总额5% 影响
一般缺陷 损失<利润总额1%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
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① 公司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重大偏离计划和预算;
B、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C、媒体负面新闻频现,给公司声誉形象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
D、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E、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② 公司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重要偏离计划和预算;
B、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形成损失;
C、媒体负面新闻出现,为公司声誉形象带来一定的损害;
D、“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一般失误;
E、造成公司重要损失。
③ 公司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内控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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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含上一期间未完成整改的内部控制缺
陷),各单位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经过整改,公司在报告期末仍存在95个缺
陷,其中重大缺陷0个,重要缺陷0个,一般缺陷95个。
针对仍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分别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方
案,明确了整改责任及整改时间。公司将组织开展内控缺陷整改检查,确保内部
控制缺陷及时得到整改。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集团公司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
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
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公司今后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
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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