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机电: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2-11
证券代码:002013 股票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21-043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
事。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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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
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五号院 A 座 25 层 2521 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周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云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夏保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蒋耘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杨鲜叶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增补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1 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1-2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等额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
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上述议案1-2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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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及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1.01 选举周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李云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夏保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蒋耘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杨鲜叶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增补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2.01 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 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
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2)、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
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4日9:3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荣霖 电话:010-58354876 传真:010-58354855
电子邮箱:avicem@av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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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五号院 A 座 25 层 邮编:100028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 1。
六、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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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3”,投票简称为“中
航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
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1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1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5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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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航工业机电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选举票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1.01 选举周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李云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夏保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蒋耘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杨鲜叶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增补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2.01 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特别说明事项:
1、议案 1-2 为累积投票提案,填写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
结束时止。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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