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机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8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完工,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
司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张金昌、景旭、王秀芬
2021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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