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22-008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人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 2、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介绍 因上下游配套业务关系,公司需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 企业提供航空零部件、原材料及有关生产、劳动服务等;同时航空工业及其控制 的下属企业也向公司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及有关生产、劳动服务、金融服务等。 2021 年关联交易(不含金融服务)金额 1,147,072.28 万元,预计 2022 年关联交 易(不含金融服务)金额 2,491,400.00 万元;2021 年公司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司”)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额为 807,147.96 万元,最高贷款金额为 194,975.00 万元。预计 2022 年公司在中航财 司每日存款最高限额 1,500,000 万元,贷款最高限额 800,000 万元。 本事项经公司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关联董事王树刚、蒋耘生、杨鲜叶、周勇、李云亮、夏保琪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机载 系统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救生研究所、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航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将回避表决。 1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1 年度 2022 年预计 预计金额 占同类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发生金额 金额(万元) (万元) 业务比 (万元) 例(%) 采购原材料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600,000.00 400,000.00 217,801.91 19.22% 销售产品、商品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1,300,000.00 1,000,000.00 858,886.41 55.57% 提供劳务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100,000.00 100,000.00 12,574.58 0.54% 接受劳务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50,000.00 50,000.00 6,066.72 0.77% 接受担保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41,400.00 58,000.00 17,000.00 100% 接受委托贷款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200,000.00 200,000.00 30,000.00 100% 其他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200,000.00 200,000.00 4,742.66 100% 合计 2,491,400.00 2,008,000.00 1,147,072.28 存款限额(每日存 中航财司 1,500,000.00 1,500,000.00 807,147.96 款最高额) 贷款限额(每日贷 中航财司 800,000.00 800,000.00 194,975.00 款最高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航空工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谭瑞松。注册资本:640 亿元。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院 19 号楼。主要经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 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 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一般经营项目: 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 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 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 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进出口业务。经核查,航空工业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关系 关联人航空工业及其控股的下属单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适用于航空工业及其控股的下属单位与中航机电及其 控股的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性产品销售、原料采购、提供服务和金融借贷。 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种类及范围如下; (1)航空工业或航空工业控股的下属单位向公司或公司控股的下属单位销 售产品、购买原材料; (2)公司或公司控股的下属单位向航空工业或航空工业控股的下属单位销 售产品、购买原材料; (3)航空工业或航空工业控股的下属单位向公司或公司控股的下属单位提 供或接受服务; (4)公司或公司控股的下属单位在航空工业下属中航财司及其他公司的存、 贷款。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各项交易的定价,将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1)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或批准的价格; (2)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合理价格; (3)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 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定 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在当地提供类似产品的第三人当时所收取市 价以及作为采购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能获得的最低报价); (4)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指依据不时适用 的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届时一定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5)不适用上述价格确定方法的,按协议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因上下游配套业务关系,公司需向航空工业及/或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 航空零部件、原材料及有关生产、劳动服务、租赁服务等;同时航空工业及/或 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也向公司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及有关生产、劳动服务、租赁服 3 务等。 2、鉴于航空工业控股的下属企业均在中航财司开展业务,且中航财司可提 供不低于外部第三方的商业条件,为加快公司资金运营效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公司在中航财司设立账户,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中航财司开展业务并签 署与该等业务相关的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同意将2022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 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