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信: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2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 华信 公告编号:2019-003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
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01
月 0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9 年 01 月 11 日上午 10:00,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含 3 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 3 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收到独立董事彭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彭娟女士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中没
有会计专业人士,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
过、正式上任前,彭娟女士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洪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
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等相关文件。近期,洪乐先生与公司
沟通,表示不担任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所以,公司不再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傅
仁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傅仁辉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等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1月1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文件及公司2019-004
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
傅仁辉,男,1980 年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会计学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曾任荷兰伊拉斯姆斯大学会计系助理教授,美国普度大学会计学领域助理教授,
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
会计系讲师、副教授。
傅仁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
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