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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信: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43号)的回复的公告2019-02-21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 华信            公告编号:2019-017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143 号)的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8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143 号)。公司接到关注函后,
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及落实,对关注函中所列问题回复
并披露如下:

       2018 年 4 月 27 日,你公司披露了 2017 年年度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你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你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说
明:

       1、请详细说明会计师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你公司 2017 年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情况,是否会导致你公司 2017 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
变化。如确认影响金额不可行,请详细说明不可行的原因。

       答:

    (1)截至 2017 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除保理业务发生大面积应收账款
逾期、转口贸易业务部分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外,子公司华信福建的国内贸易业务、
哈萨克斯坦孙公司 DGT 的业务仍在经营中。截至收到本函之日,公司经营虽然面
临巨大的困难和压力,但管理层已积极采取措施,催收应收账款,努力回笼资金。
鉴于应收账款回收和流动资金补充的不确定性,预计公司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主营
                                       1
业务难以恢复到正常水平。
    (2)公司对减值准备(包含坏账准备的计提)有明确的会计政策,公司严
格按照既定的会计政策规定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
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均按国家相关会计政策,均经董事会批准。截至年
报批准报出日,公司并未发现债务单位存在破产清算以及其他影响可持续经营的
迹象,且已启动了积极的催收程序,因此公司仍按照既定的账龄分析法对 2017
年逾期的保理业务和转口贸易业务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对逾期应收
账款将持续保持关注,如情况继续恶化,将进一步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3)按照公司现有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 2017 年报中将已识别的关联交
易进行充分披露。鉴于公司对疑似关联方的核查确认工作仍在进行中,待核实认
定结束后,公司将对关联方名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截至本回函日未发现公司 2017 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的迹象。


    2、请结合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及你公司为消除相关事项所采取的措施,
说明预期消除相关事项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安排;

    答:

    一、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受控股股东相关突发事件影响,公司保理业务、贸易业务出现了大量逾期
账款,给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了一定不确定性。公司采取以下措施,力争消除持续
经营风险:
  (1)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消除影响,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着力解决资金流动
性问题,改善财务状况,确保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缓解资金压力。
   (2)对于存在逾期的应收账款,公司通过邮件、书面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
积极催收,并聘请外部律师采取诉讼手段,以尽快回笼资金;对于存在逾期的债
务,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展期支付本金或利息。
  截至 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存在的逾期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公司金融类债权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应收账款回款日
  对应购销合同卖方           债权余额        类型                     逾期情况
                                                           期
                                    2
成都国元石化有限公司             100,401,000.00   保理业务   2018/3/28   已逾期
成都国元石化有限公司              20,426,666.67   保理业务   2018/3/28   已逾期
成都国元石化有限公司              52,988,000.00   保理业务   2018/3/28   已逾期
湖北子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1,341,666.67   保理业务   2018/7/2    已逾期
黄河国际贸易(郑州)有限公司      36,984,000.00   保理业务   2018/2/9    已逾期
黄河国际贸易(郑州)有限公司      26,684,666.67   保理业务   2018/2/9    已逾期
黄河国际贸易(郑州)有限公司      23,598,000.00   保理业务   2018/2/9    已逾期
金砖国际贸易(襄阳)有限公司      87,479,166.67   保理业务   2018/3/5    已逾期
金砖国际贸易(襄阳)有限公司      87,380,000.00   保理业务   2018/7/2    已逾期
青岛保税中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33,271,666.67   保理业务   2018/2/9    已逾期
青岛保税中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7,495,000.00   保理业务   2018/2/12   已逾期
青岛保税中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6,618,000.00   保理业务   2018/2/12   已逾期
青岛保税中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87,125,000.00   保理业务   2018/2/22   已逾期
青岛保税中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92,175,000.00   保理业务   2018/3/28   已逾期
青岛保税中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87,479,166.67   保理业务   2018/7/2    已逾期
青岛晶安石化有限公司             159,030,000.00   保理业务   2018/3/14   已逾期
青岛晶安石化有限公司               5,124,166.67   保理业务   2018/3/14   已逾期
青岛晶安石化有限公司              91,106,333.33   保理业务   2018/3/14   已逾期
青岛晶安石化有限公司              11,256,666.67   保理业务   2018/3/14   已逾期
青岛晶安石化有限公司              25,583,333.33   保理业务   2018/6/4    已逾期
青岛晶安石化有限公司              76,662,500.00   保理业务   2018/6/4    已逾期
日照兴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53,666.67   保理业务   2018/3/5    已逾期
日照兴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105,333.33   保理业务   2018/3/5    已逾期
日照兴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5,151,333.33   保理业务   2018/3/5    已逾期
日照兴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87,210,000.00   保理业务   2018/3/14   已逾期
日照兴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87,054,166.67   保理业务   2018/5/12   已逾期
山东又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5,063,333.33   保理业务   2018/5/12   已逾期
山东又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138,000.00   保理业务   2018/5/12   已逾期
山东又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31,240,000.00   保理业务   2018/6/12   已逾期
武汉凯顺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5,414,000.00   保理业务   2018/3/14   已逾期
武汉凯顺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39,197,000.00   保理业务   2018/3/14   已逾期
云南滇中元盛能源有限公司         122,720,000.00   保理业务   2018/2/22   已逾期
                                                  融资租赁
上海中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5,400,000.00              2020/12/4     --
                                                    业务
福建众成联合贸易有限公司         201,205,555.56   保理业务   2018/3/23   已逾期
            合计               2,122,162,388.89




                                         3
            ○公司转口业务类债权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贸易                                  最后收款
          客户简称        商品名称                   应收余款     类型                   逾期情况
                                       方式                                    日期
JIZHONG ENERGY GROUP
INTERNATIONAL             Gasoil
LOGISTICS(HONGKONG)CO.,   500ppm
LIMITED                   Sulphur      CFR    270,372,989.55    转口业务      2018/3/7   已逾期
JIZHONG ENERGY GROUP
INTERNATIONAL
LOGISTICS(HONGKONG)CO.,   Paraffinic
LIMITED                   Naphtha      CFR    110,634,330.67    转口业务     2018/4/14   已逾期
JIZHONG ENERGY GROUP
INTERNATIONAL
LOGISTICS(HONGKONG)CO.,   L.S.
LIMITED                   Naphtha      CFR    213,883,877.28    转口业务     2018/4/14   已逾期
JIZHONG ENERGY GROUP
INTERNATIONAL             Gasoil
LOGISTICS(HONGKONG)CO.,   500ppm
LIMITED                   Sulphur      CFR    151,310,408.72    转口业务      2018/5/5   已逾期
JIZHONG ENERGY GROUP
INTERNATIONAL             Gasoil
LOGISTICS(HONGKONG)CO.,   500ppm
LIMITED                   Sulphur      CFR    160,968,496.54    转口业务      2018/5/7   已逾期
JIZHONG ENERGY GROUP
INTERNATIONAL             Gasoil
LOGISTICS(HONGKONG)CO.,   500ppm
LIMITED                   Sulphur      CFR    183,260,898.04    转口业务     2018/5/14   已逾期
JIZHONG ENERGY GROUP
INTERNATIONAL             GASOIL
LOGISTICS(HONGKONG)CO.,   0.05PCT
LIMITED                   SULPHUR      CFR    80,619,209.94     转口业务     2018/5/23   已逾期
HUAINAN MINING INDUSTRY
INTERNATIONAL LIMITED     JET A-1      CFR    15,669,057.49     转口业务      2018/4/9   已逾期
                          GASOIL
HUAINAN MINING INDUSTRY   10PPM
INTERNATIONAL LIMITED     SULPHUR      CFR    60,290,283.01     转口业务      2018/4/9   已逾期
HUAINAN MINING INDUSTRY   GASOIL
INTERNATIONAL LIMITED     0.05PCT      CFR    126,851,866.91    转口业务      2018/6/3   已逾期

                                                 4
                           SULPHUR

SAN TONG ENERGY            GASOLINE
CHAOCHUANG MINING GROUP    92 RON
(TAILAND) CO.,LTD          UNLEADED   CFR        121,082,632.66        转口业务     2018/5/19   已逾期
SAN TONG ENERGY            UNLEADED
CHAOCHUANG MINING GROUP    GASOLINE
(TAILAND) CO.,LTD          95 RON     CFR        33,612,538.25         转口业务     2018/5/19   已逾期
SAN TONG ENERGY            GASOIL
CHAOCHUANG MINING GROUP    10PPM
(TAILAND) CO.,LTD          SULPHUR    CFR        115,591,899.25        转口业务      2018/6/4   已逾期
SAN TONG ENERGY            UNLEADED
CHAOCHUANG MINING GROUP    GASOLINE
(TAILAND) CO.,LTD          91 RON     CFR        56,540,187.00         转口业务      2018/6/4   已逾期
GUANGXI INVESTMENT GROUP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JET A-1    CFR        134,938,013.17        转口业务     2018/5/18   已逾期
GUANGXI INVESTMENT GROUP   GASOIL
INTERNATIONAL COMPANY      10PPM
LIMITED                    SULPHUR    CFR        354,336,242.41        转口业务     2018/5/27   已逾期
GUANGXI INVESTMENT GROUP   GASOIL
INTERNATIONAL COMPANY      10PPM
LIMITED                    SULPHUR    CFR        247,379,312.51        转口业务     2018/3/11   已逾期
GUANGXI INVESTMENT GROUP
INTERNATIONAL COMPANY      GASOIL
LIMITED                    500PPM     CFR        152,686,542.08        转口业务      2018/4/6   已逾期
                    合计                        2,590,028,785.47

          截至 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存在的逾期债务明细如下:
          ○1 公司贸易业务债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债权人                          债务余额              备注           到期日       逾期情况
 珠海海峡石油有限公司                       17,899,505.60        应付账款         2018/3/17     已逾期
 珠海海峡石油有限公司                       10,223,850.00        应付账款         2018/3/29     已逾期
 珠海海峡石油有限公司                       2,838,000.00         应付账款         2018/4/15     已逾期
 金砖国际贸易(襄阳)有限公司               20,030,150.00        应付账款          2018/6/3     已逾期
 金砖国际贸易(襄阳)有限公司                 824,402.00         应付账款         2018/6/11     已逾期
 金砖国际贸易(襄阳)有限公司               22,333,248.00        应付账款         2018/6/11     已逾期
 天津国贸石化有限公司                       17,698,971.39        应付账款         2018/1/20     已逾期
 天津国贸石化有限公司                       9,362,000.00         应付账款         2018/1/21     已逾期
 天津国贸石化有限公司                       28,428,000.00        应付账款         2018/1/17     已逾期
 天津国贸石化有限公司                       1,350,528.80         应付账款         2018/7/18     已逾期
 天津国贸石化有限公司                       7,940,116.80         应付账款         2018/7/18     已逾期
 天津国贸石化有限公司                       13,376,966.40        应付账款         2018/7/18     已逾期

                                                    5
 上海谐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16,761,600.00     应付账款         2018/7/3     已逾期
 上海谐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11,174,400.00     应付账款         2018/7/3     已逾期
 上海谐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793,600.00     应付账款         2018/7/3     已逾期
 上海谐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4,539,628.80     应付账款         2018/8/8     已逾期
 上海谐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11,348,064.00     应付账款         2018/8/8     已逾期
 深圳雨安石化有限公司                 59,285,266.45     预收账款        预收款
Meidu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      77,116,302.52     应付账款        2018/2/13     已逾期
Meidu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     210,102,206.95     应付账款        2018/2/13     已逾期
                                    545,426,807.71



        ○2 公司金融类债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债权人                      借款余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       到期情况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76,700,000   2017/9/29    2018/9/14       已逾期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0,070,000   2017/6/21    2019/6/12       未到期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6,600,000   2017/10/31   2018/10/30      已逾期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7,000,000   2017/12/1    2018/11/30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1,000,000   2017/10/12   2018/10/12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500,000   2017/10/19   2018/10/19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1,000,000   2017/10/26   2018/10/26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4,000,000   2017/11/9    2018/11/9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2,000,000   2017/11/16   2018/11/16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0,000,000   2017/11/23   2018/11/23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4,000,000   2017/11/30   2018/11/30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000,000   2017/12/7    2018/12/7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2,000,000   2017/12/14   2018/12/14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7,500,000   2017/12/14   2018/12/14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4,000,000   2017/12/21   2018/12/21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4,000,000   2017/12/28   2018/12/28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4,000,000   2018/1/4     2019/1/4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00,000   2018/1/11    2019/1/11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00,000   2018/1/18    2019/1/18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4,000,000   2018/1/25    2019/1/25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4,000,000   2018/2/1     2019/2/1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00,000   2018/2/8     2019/2/8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6,000,000   2018/2/12    2019/2/12       已逾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2,000,000   2018/2/23    2019/2/23       未到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00,000   2018/2/23    2019/2/23       未到期
 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2,000,000   2018/3/1     2019/3/1        未到期
                合计                    760,370,000



                                               6
  (3)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保证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每日监测现金
余额,制定合理现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运营效率,保证公司正常运行。
  (4)对公司资产结构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盘活相关资产,改善资产结构,
力求引入战略合作者以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营运资金,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对减值准备(包含坏账准备的计提)有明确的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均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严格按照既
定的会计政策规定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1、截至 2017 年年报批准报出日,公司并未发现债务单位存在破产清算以及
其他影响可持续经营的迹象,且已启动了积极的催收程序,因此公司仍按照既定
的账龄分析法对 2017 年逾期的保理业务和转口贸易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
备。
    2、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
提 2018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保理业
务和贸易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 50 亿元,累计计提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金额共计 6.18 亿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详见 2018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 2018-068 号《关于
计提 2018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
提 2018 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个别认定法结合应收账款账龄
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保理业务和转口贸易业务应
收账款逾期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 51.95 亿元。公司合并报表层面,2018 年第三
季度新增计提各项坏账准备为 6.51 亿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
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详见 2018 年 10 月 31 日披露
的 2018-088 号《关于计提 2018 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4、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7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18 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议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保理业务和贸易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
52.07 亿元。公司合并报表层面,2018 年第四季度新增计提各项坏账准备为 21.85
亿元。详见 2019 年 02 月 14 日披露的 2019-012 号《关于计提 2018 年第四季度
坏账准备的公告》。

  三、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的完整性
   (一)重新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重新修订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公司设立关联交易联
合识别机制,当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活动时,由联合识别机制组成部
门审慎判断认定该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联合识别机制分为前、中、后端。前端识别主要由各子公司、业务部门及风
控部门负责,前端部门根据与交易对手方的接洽了解和现场调查,初步核查识别
其是否为公司关联方。
       中端识别由法务部、财务部及审计部负责,中端部门通过交易对手方的股
权结构、工商注册信息及询证函回复等情况判断其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或疑似关联
方。
   后端识别由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负责,后端部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人员信
息对交易对手方进行认别,并负责将关联方或疑似关联方名单提供前述股东和人
员确认。
   内容详见 2018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核查工作
   截至本回函日,公司对疑似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核查确认工作仍在进行中,
待核实认定结束后,公司将对关联方名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请认真核查并明确说明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
                                    8
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以及判断依据。

       答:经核查,公司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
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判断依据如下:
    1、截至 2017 年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除保理业务发生大面积应收账款逾期,
转口贸易业务部分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外,子公司的国内贸易业务、哈萨克斯坦孙
公司 DGT 的业务仍在经营中。公司对逾期的应收账款开展了积极的催收程序,未
发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对减值准备(包含坏账准备的计提)有明确的会计政策,计提坏账
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均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严格按
照既定的会计政策规定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1)截至 2017 年年报批准报出日,公司并未发现债务单位存在破产清算以
及其他影响可持续经营的迹象,且已启动了积极的催收程序,因此公司仍按照既
定的账龄分析法对 2017 年逾期的保理业务和转口贸易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
备。
    (2)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
提 2018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保理业
务和贸易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 50 亿元,累计计提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金额共计 6.18 亿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详见 2018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 2018-068 号《关于
计提 2018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
提 2018 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个别认定法结合应收账款账龄
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保理业务和转口贸易业务应
收账款逾期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 51.95 亿元。公司合并报表层面,2018 年第三
季度新增计提各项坏账准备为 6.51 亿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
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详见 2018 年 10 月 31 日披露
的 2018-088 号《关于计提 2018 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9
    (4)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18 年第四季度坏账准备的议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保理业务和贸易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
52.07 亿元。公司合并报表层面,2018 年第四季度新增计提各项坏账准备为 21.85
亿元。详见 2019 年 02 月 14 日披露的 2019-012 号《关于计提 2018 年第四季度
坏账准备的公告》。
    3、截至 2017 年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在
2017 年报中将已识别的关联交易进行充分披露。截至本回函日,公司对疑似关
联方、关联交易的核查确认工作仍在进行中,待核实认定结束后,公司将对关联
方名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公司没有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如后续工作中发现公司存在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
规定的行为,公司将及时进行更正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会计师无法对你公司自报告期末起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明确判断。请结合期后经营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影响会计报表编制的持续经营基础
以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已触碰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规定的情形。

    答:2018 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营业收入 7.04 亿元,母公司营业收入为
2.62 亿元,子公司华信福建石油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 3.56 亿元,华信天然气
(上海)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 0.08 亿元,哈萨克斯坦 DGT 公司营业收入为
0.56 亿元。截至 2018 年一季度末,华信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华信天然气(上海)
有限公司及哈萨克斯坦 DGT 公司均运营正常;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治理结构
稳定。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列报》规定,在编制会计报表时,企业应
当对持续经营的能力进行估计;结合上述及期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影响会计报表编制的持续经营基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公司
                                     10
        逐一对照说明如下:
序号            上市规则条款                                   公司说明

                                        公司目前经营面临巨大的困难和压力,管理层已积极采取措施,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   催收应收账款,努力回笼资金,鉴于应收账款回收和流动资金补
 1
       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充的不确定性,预计公司在三个月内主营业务难以恢复到正常水

                                        平

 2     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
 3                                      公司董事会召开情况正常,且可以形成决议
       成董事会决议

       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未发现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4     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   议程序为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对外提供担保且

       保且情形严重的                   情形严重的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就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导致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5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形进行认定


             5、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你公司合并流动负债余额 33.32 亿元。截至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由于你公司资金紧张,无力兑付到期债务。请补充披露:
             (1)请详细列示你公司目前的债务情况、债务形成原因、相关借款资金的
        用途、到期时间及到期债务、逾期债务的具体情况,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及时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答:1)截至 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贸易业务债务情况如下:




                                              11
    截至 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贸易业务债务合计 5.45 亿元,其中逾期金额
4.86 亿元,逾期比例为 89.17%。债务形成原因为贸易合同项下的应付义务。

    2)截至 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金融类债务情况如下:




                                   12
    截至 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金融类债务合计 7.6037 亿元。借款资金的用
途为保理业务短期融资, 公司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商申请借款延期还本付息事
项。
    以上债务逾期情况,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董
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18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 2018-052 号《关于债务逾期的公告》及 2018-091 号《关于新
增逾期债务的公告》中进行说明。公司应付账款属于企业间商业信用,可以通过
公司牵头发起协商延期等手段改变逾期状态,截至本函回复日,公司仍在积极争
取应付账款的展期事宜。

       (2)请量化分析你公司目前的现金流量状况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正常运营
能力是否存在影响;
       答:公司 2017 年第一至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7,499.13 万元、17,453.94 万元、-8,597.74 万元、95,715.55 万元。




                                    13
     从以上 2017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看出,2017 年度末经营性现金流
净额大幅上升,其原因是第四季度起公司保理业务相对缩量,回笼资金用于归还
短期借款。截至 2018 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合计 8490 万元,目前资金流
动性紧张,公司正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商借款延期还本付息事项。由于业务大幅
萎缩,同时应收账款也发生较大规模逾期情况,对公司流动性及主营业务营收规
模已经造成了重大影响。针对此严峻形势,公司积极组织催收工作,通过发催收
函、律师函、上门催收等方式,力争通过各项资产保全措施,维护公司资产权利
逐渐恢复,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开展。
     截至本回函日,公司已启动相关诉讼程序,目前共提起五笔诉讼,合计诉
讼请求金额 479,364,871.55 元。公司已对上述诉讼依据相关规定完成信息披露:




                                   14
       综上,鉴于当前公司现金流状况及债务情况处在持续变化中,公司将通过各
种措施,妥善解决当前偿还债务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问题。目前公司已在持
续积极推进相关各方的沟通工作,力争改善现金流量状况对公司偿债能力和正常
运营能力存在的影响。

       (3)补充披露截至本问询函发出日,你公司的短期负债的偿还情况,以及
未来应对计划,并提示相应风险。

       答:截至 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的短期负债的偿还情况如下:已偿还悦
达商业保理(江苏)有限公司到期票据 1 亿元人民币;已与兴业银行协商处理短
期借款 2 亿美元;已归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息及罚息共
计 8693 万元,已归还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993 万元。
       截至本回函日,公司积极与各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协调,争取到期贷款的展
期,寻求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支持;积极寻找并引入战略投资者,以达到融资需求、
提升公司形象、优化股权结构及提高公司资源整合能力。同时,公司正加大应收
账款的清收力度,抓紧回款,维持正常运营的资金流。
       公司因债务逾期将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
也可能存在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财务费
用,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并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逾
期债务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你公司应收保理款余额 19.36 亿元,按照账龄
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1,936 万元。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你公司应收保理
业务逾期金额为 14.68 亿元。请你公司结合应收账款分类、信用政策、主要客
户变动及期后收款情况,详细说明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而未采用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方法的原因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
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答:公司 2017 年末应收保理款前五名客户明细及期后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公司名称                  期末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
   1      青岛保税中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68,000,000.00     220,000,000.00
                                         15
   2      日照兴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320,000,000.00   100,000,000.00
   3      青岛晶安石化有限公司                  260,000,000.00
   4      黄河国际贸易(郑州)有限公司          185,000,000.00   100,000,000.00
   5      山东又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77,500,000.00
          合计                                1,310,500,000.00   420,000,0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面应收保理款金额为 19.36 亿元,2017 年
当期未发生逾期情况,依据商务部颁布的《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第
二十二条、《上海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业务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办法》第六
条中的相同规定将上述保理资产认定为正常类,并按 1%计提坏账准备。2018 年
2 月至年报批准报出日,公司应收保理款陆续发生逾期,逾期金额 14.68 亿元,
公司自一季度开始已经全面启动风险控制措施,针对逾期保理款对应贸易上下游
单位同时进行风险预警及上门催收等各项资产保全措施。
       截至 2017 年报批准报出日,并未发现债务单位破产清算以及可预见的影响
债务单位可持续经营的迹象。
       同时,根据以上催收情况,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后事项中重点披露了应收账
款逾期情况,并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 2018 年一季报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减值计提:
       1、依据商务部颁布的《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上
海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业务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办法》第六条中的相关规
定,将逾期 1-90 天的应收账款归类为关注类。
       2、依据《上海华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业务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办法》第
十二条:“同一客户的多笔债权业务风险应相互参考。对于在我司负有多笔应收
账款偿还义务的客户,若其中一笔出现不良,则所有对其风险资产均不能列为正
常类”的条款规定,公司将所有应收保理款归类为关注类。
       3、依据公司会计准则,将关注类应收账款按 2%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此外,公司根据实际逾期情况,将逾期客户已确认的利息收入在 2018 年一
季度进行冲回,冲回金额为 2169.67 万元,同时在 2018 年上半年业绩预测公告
中充分考虑到上述应收保理款的减值情况。
       综上,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且公司已经充分披露了应收保理款逾期情况及相应风险。


                                         16
       7、据披露,会计师无法合理保证你公司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得
到恰当的记录和充分的披露。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关联方的识别方法及识别过程,
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十章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并请
补充披露你公司 2017 年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名
称、性质、交易金额、类型、形成原因、交易模式、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等内
容。

       答:

    一、公司关联方识别方法及识别过程
    (一)关联方识别制度基础
    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该制度内容,明确公司关联方范围、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
信息披露。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是公司关联方识别的主要依据。
    公司在《授权管理制度》中明确不同范围内关联交易事项的授权划分:公司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批;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就同一标的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应按累计额计
算),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独立董
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时应当取
得全体独立董事 1/2 以上同意;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
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的除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就同一标的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
成的关联交易应按累计额计算),必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下设日常办
事与执行机构审计部对重大关联交易的职责权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重大关联
交易进行监督和审计、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部对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
                                    17
进行检查并履行相应报告义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设置了对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资料要求,其
中要求应当包含反映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的相关资料。公司为关联人提
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识别工作
    1.日常关联交易识别工作:
    公司在日常发生关联交易时,公司通过公信网上企业登记的股东、董事及高
管信息,对关联关系进行排查,以判断公司业务的交易对手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
关系。
    2.年报编制工作:
    公司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询证时任董事、监事、高管及其在其他公司任
职情况,并逐一在年报相应章节中予以披露。
    3.年度审计工作:
    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时,公司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通
过函件、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控股股东上海华信,要求其提供最新关联方名单
及确认相关客户信息,以供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及外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使
用。
    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对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认定以及关联交易
审批、信息披露都有较为全面的规定。但是,就制度层面,公司未明确关联方识
别负责部门,也未指定专人负责。实际工作层面,公司大多通过公开信息渠道(如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工具)调查有关疑似关联方的股权架
构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来确认关联方;如控股股东在关联方确认工
作中配合度不高,公司无法及时更新关联方信息清单,在外部审计时或应监管机
构要求核查有“疑似”的关联方时,信息获取渠道有限。
    在 2017 年年报编制工作中,公司已通过各种方式多次联系控股股东上海华
信,要求其提供最新关联方名单及确认相关客户信息,以供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编
制及外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使用。截至 2017 年报披露日,由于公司控股股东人
员流失严重,工作人员不配合,相关信息和资料无法正常获取,公司循正常程序
能获取的信息有限,无法判断是否还存在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18
          截至本回函日,公司已得到上海华信反馈的疑似关联方名单,待核实认定工
     作结束后,公司将对关联方名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公司的关联方识别确存在内部控制瑕疵,但是关联交易的披露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十章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已披露 2017 年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如下:
          1、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华信石油(广东)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上海华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上海华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上海华信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华信国合控股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上海市华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武汉凯顺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经核查,现补充披露以下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                            控制控股股东,间接控制公司

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华信石油(厦门)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华信石油(浙江)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上海华信集团石化交易网络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上海华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19
   深圳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华信泰如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海南华信国际石油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北京华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广州华信石油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深圳市华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上海中安联合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华信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上海国学控股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上海华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华信国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2、2017 年度已公告的关联交易如下:
     披露日期                                          公告名称                             公告编号

                         《关于公司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2017 年 3 月 18 日                                                                          2017-014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8 年 4 月 26 日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22

2017 年 6 月 2 日        《关于公司及孙公司租用办公场所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27

2017 年 8 月 24 日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37

2017 年 10 月 21 日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54

2017 年 10 月 21 日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出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53


         已在 2017 年年报中披露的关联交易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武汉凯顺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保理收入                 3,690,932.95                  ——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20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海华信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办公室及车位租赁              5,342,445.36                51,638.71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70,000,000.00 2017 年 05 月 18 日        2017 年 11 月 17 日      是
(注 1)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76,700,000.00 2017 年 09 月 29 日     2018 年 03 月 28 日      否
(注 1)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06,600,000.00 2017 年 10 月 31 日        2018 年 10 月 31 日      否
(注 2)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87,000,000.00 2017 年 12 月 01 日     2018 年 12 月 01 日      否
(注 2)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00.00 2016 年 11 月 08 日     2017 年 11 月 06 日      是
(注 3)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57,000,000.00 2016 年 11 月 15 日     2017 年 11 月 13 日      是
(注 3)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54,000,000.00 2016 年 11 月 22 日     2017 年 11 月 20 日      是
(注 3)
山东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55,000,000.00 2016 年 11 月 29 日     2017 年 11 月 27 日      是
(注 3)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1,000,000.00 2016 年 12 月 06 日     2017 年 12 月 04 日      是
(注 3)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0.00 2016 年 12 月 12 日        2017 年 12 月 12 日      是
(注 4)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 1: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融资 2.7
   亿元,本报告期已经偿还;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融资 7,670 万元,本报告期尚未偿
   还。此两项融资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注 2:公司通过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信托贷款形式融资 29,360 万元。贷款项下签
   订的远期受益权转让协议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此项信托远期受
   益权回购人对此项融资提供担保。

   注 3: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深圳联合产权交
   易所定向融资 2 亿元作担保。此项借款本报告期内已经偿还。

   注 4:保证借款中 4 亿元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之全资子
   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山东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此项借款本报告期内已经偿

                                              21
          还。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华信国际集
                                                                        团有限公司参股企业海南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贷款金额 40,000 万元,年利
                                                                        率 6.96%(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期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                                                        限为 201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6
                 400,000,000.00 2016 年 12 月 12 日 2017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                                                                    年 12 月 10 日。到期后重新签订流
                                                                        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
                                                                        40,000 万元,年利率利率 6.09%,
                                                                        期限 2016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借款已于到期日全
                                                                        部归还。2017 年利息支出金额为
                                                                        23,412,666.67 元。
                                                                         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洋浦石化投资
                                                                         (上海)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已处
                                                                         置)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签订编号为
                                                                         WT201707180001 的委托贷款合
                                                                         同,委托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
                   39,000,000.00 2017 年 07 月 19 日 2018 年 07 月 18 日 限责任公司贷款 3,900 万元给上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利
                                                                         率 4.35%,期限 2017 年 7 月 19 日
                                                                         至 2018 年 7 月 18 日,上海华信集
                                                                         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全部归还,2017 年利息
                                                                         支出金额 725,725.00 元。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向同受一
                                                                         方控制关联公司洋浦石化投资(上
洋浦石化投资(上
                   39,000,000.00 2017 年 12 月 01 日 2017 年 12 月 25 日 海)有限公司拆入资金人民币
海)有限公司
                                                                         3,900 万元,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归还。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信(福建)石
                                                                        油有限公司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编号为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
                 150,000,000.00 2017 年 08 月 18 日 2018 年 08 月 17 日 WT201708170001 的委托贷款合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同,委托上海华信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贷款 1.50 亿元给上海华信集团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利率 4.35%,
                                                   22
                                                                         期限 2017 年 8 月 18 日至 2018 年
                                                                         8 月 17 日,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归还 5,000 万元,2017 年利息
                                                                         支出金额 2,404,583.33 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信天然气(上
                                                                        海)有限公司与上海华信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
                                                                        WT201707250001 的委托贷款合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
                 630,000,000.00 2017 年 07 月 26 日 2018 年 07 月 25 日 同,委托上海华信集团财务有限公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司贷款 6.30 亿元给公司,利率
                                                                        4.35%,期限 2017 年 7 月 26 日至
                                                                        2018 年 7 月 25 日,2017 年利息支
                                                                        出金额 12,103,875.00 元。
                                                                        公司向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                                                        限责任公司贷款 1.50 亿元,年息
                 150,000,000.00 2017 年 06 月 21 日 2018 年 06 月 20 日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率为 4.35%,2017 年利息支出金额
                                                                        3,516,250.00 元。


              8、你公司在《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18)第 3466 号)》中表示你
         公司未提供完整的关联方清单,会计师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识别与关联
         方关系及其交易得到恰当识别、会计处理和披露,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是否有效执行;公司期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会计师未获取公
         司对于此类事项的风险评估及风险应对策略,因此拒绝对你公司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请重新自查你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在上述方面存在重大
         缺陷,并详细说明你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内部
         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合理性。

             答: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出具了自我评价报告。
              年报审计机构上会在《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18)第 3466 号)》
         中表示“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识别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因此拒绝对

                                                   23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对于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出具非标准鉴证报告,公司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财会【2008】7 号)、《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中小板规范运作
指引》相关规定,对内控管理进行了自查,发现根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对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认定以及关联交易
审批、信息披露都有较为全面的规定。但是,就制度层面,公司未明确关联方识
别负责部门,也未指定专人负责。实际工作层面,公司大多通过公开信息渠道(如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工具)调查有关疑似关联方的股权架
构和董监高信息来确认关联方;如控股股东在关联方确认工作中配合度不高,公
司无法及时更新关联方信息清单,在外部审计时或应监管机构要求核查有“疑似”
的关联方时,信息获取渠道有限。
    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未通过《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 2018 年 4 月 28 日披露
的 2018-039 号《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除上述情况以外,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关于对关联方识别的改进措施详见问题 2“请结合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及
你公司为消除相关事项所采取的措施,说明预期消除相关事项影响的可能性及时
间安排”中“三、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的完整性”相关内容。


    9、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它事项。
       答:无。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