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信: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孙勇)2019-04-30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孙勇)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华信国际”或“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行使独立董
事职权,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列席了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
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作如下报告: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自 2018 年 1 月 26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董事会,其中一次现场会议亲自出
席参加。此外,本人还列席了一次股东大会。以下为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情况:
1、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召开方式
董事会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8 年 1 月 9 日 现场
股东大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1 月 26 日 现场+网络投票
2、参加会议情况
本年召 本年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会议名称 备注
开次数 加次数 列席次数 加次数 数
1
董事会 8 1 1 0 0 无
股东大会 2 1 1 —— —— 无
每次出席董事会,本人均能提前认真阅读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
独立意见。出席会议的情况完全符合相关条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所审议的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 间 事 项 意见类型
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无异议
2018 年 1 月 9 日
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无异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在任职期内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来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在本
人能力范围内尽可能的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现场办公机会,通过查阅有
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
制等情况进行了解并交换意见,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
方面的汇报,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
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公司管理层提出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公司做出决
策后,本人及时了解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独立意见。
四、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华信国际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取得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认真
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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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积极参加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公司组织的各种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加强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
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勇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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