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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信: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19-04-30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一、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审计,公司 2018
年 度 实 现 利 润 总 额 -1,139,003,572.01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210,449,755.03 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 2018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2018 年 12 月修订)第一百六十六条及公司《关于利润
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
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的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因受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相关事件影响,公司业务大
幅萎缩,同时应收账款发生较大规模逾期情况,导致公司 2018 年可供分配利润
为负。目前公司现金流持续紧张,难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不
符合上述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综上,从公司实际出发,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经营和实际情况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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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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