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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新药业: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2021-02-04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8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
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的议案》,对公
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方
案进行部分内容修订。截至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50,578,351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6.98%,最高成交价为 11.8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1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02,952,148.79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股份回购已实施
完毕。截止 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共同成长计划之 2019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回购股份的非交易过户,合计从回购专户非交易过户股
份 4,395,824 股,回购专户剩余持股数量为 46,182,527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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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2,700.00 万元,其中公司业绩奖励资
金不超过 1,400.00 万元(缴纳个税后的金额)。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
金总额为 2,051.72 万元,资金来源为持有人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公司业
绩奖励配套资金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
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员工实际认购总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拟认购总份额。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除此以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参与人员部分重叠外,本期员工持
股计划与公司前两期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已回购股份的价格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 10.84 元/股,受让的回购股份总数量为
1,892,72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705,507,776 股的 0.27%。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
持有的 1,892,729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2 月 2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浙
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892,72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7%。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规定将其作为未来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根据《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
股计划长期存续,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24 个月,其中,法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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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法定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买
卖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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