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以
电话及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详见公司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
2021026 号 公 告 ,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