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02-1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京新药业
股票代码:002020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科学园路 21-1 号(泰康中关村
创新中心)1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一致行动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 429 号 28 层(实
际自然楼层 25 层)2806 单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浙江京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
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 7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 5%的情况。 .................................................................................................................................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以及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2
第一节 释义
泰康人寿 指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一致行动人/泰康资产 指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保险集团 指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京新药业 指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泰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泰康资产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中交易方式减持京新药业 37.06 万股,
占京新药业股份总额 0.0430415%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泰康人寿
公司名称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科学园路 21-1 号(泰康中
注册地址
关村创新中心)1 层
法定代表人 陈东升
注册资本 30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号码 91110114MA009UEL9Q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各类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业务,其中包
括各类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
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开展上述
业务的再保险及共保业务;开展为境内外的保险
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等业务;在中国银行
经营范围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代理泰康在
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业务;开展保险
咨询业务;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开展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3401、3402、3501、3502、3801、3802、3901、
3902、4401、4501 单元(自然楼层 34、35、38、
39、44、45 层);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 9 号院 3
通讯地址
号楼(用友产业园东区 19 号楼)A 座 2 层南段、
B 座 4 层中段、B 座 4 层南段、C 座 4 层北段,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 9 号院 1 号楼 4 层(用友产
业园东区 21 号楼 4 层中段、北段)
通讯电话 95522
4
(二)泰康资产
公司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 429 号 28
注册地址
层(实际自然楼层 25 层)2806 单元
法定代表人 段国圣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号码 91110000784802043P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
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
经营范围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6 年 2 月 21 日
经营期限 2006 年 2 月 21 日至 2056 年 2 月 20 日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
通讯地址
厦 30 层
通讯电话 010-578186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泰康人寿
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 名 职 务 国 籍
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陈东升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段国圣 非执行董事 中国香港 中国 否
程康平 执行董事、总裁 中国 中国 否
执行董事、常务副
黄新平 中国 中国 否
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执行董事、副总裁
刘渠 兼财务负责人兼首 中国 中国 否
席投资官
靳毅 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刘挺军 监事会主席 中国 中国 否
陈莉 职工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柳葉信之 副总裁 日本 中国 是
5
应惟伟 董事会秘书 中国 中国 否
周立生 审计责任人 中国 中国 否
薛继豪 副总裁 中国 中国 否
夏胜斌 助理总裁 中国 中国 否
张威 助理总裁 中国 中国 否
田灿斌 助理总裁 中国 中国 否
付伟略 总精算师 中国 中国 否
合规负责人兼首席
王兵 中国 中国 否
风险官
(二)泰康资产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居留权
陈东升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任道德 副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曾雪云 独立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郑志刚 独立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娄宇 独立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总经理兼首席
段国圣 中国香港 中国 否
执行官、审计责任人
苗力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刘渠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陈奕伦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靳毅 监事会主席 中国 中国 否
范奎杰 外部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任建畅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张敬国 副总经理 中国香港 中国 否
魏宇 副总经理、首席运营 中国 中国 否
官、董事会秘书
6
冯铁良 副总经理、首席市场 中国香港 中国 否
官
李振蓬 副总经理、基础设施 中国 中国 否
及不动产投资中心
负责人
李红 财务负责人 中国 中国 否
周峰 合规负责人 中国 中国 否
迟哲 副总经理、首席技术 中国 中国 否
官
严志勇 总经理助理、权益首 中国 中国 否
席投资官、退休金业
务首席投资官
苏振华 总经理助理、固定收 中国 中国 否
益首席投资官
林佳洁 总经理助理 中国 中国 否
朱培军 首席风险管理执行 中国 中国 是
官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泰康人寿、泰康资产的控股股东均为泰康保险集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泰康人寿、泰康资产的控股股东均为泰康保险集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泰康资产构成泰康人寿的一致行动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康人寿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7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比
600048 保利地产 844,095,420 7.0515%
001965 招商公路 393,700,787 6.3723%
600337 美克家居 82,154,357 5.4918%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以及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
持股份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目的为资产配置需要。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或增加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泰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康资产持有京新药业股份情
况见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泰康人寿 40,226,879 4.6719533% 39,883,679 4.6320940%
8
泰康资产管理的
3,195,100 0.3710792% 3,167,700 0.367897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合计 43,421,979 5.0430325% 43,051,379 4.9999909%
注:(1)本表中计算权益变动前/后比例的京新药业股份总股本以 2022 年 7 月 6 日《浙江京新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为准;
(2)上述股份均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泰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泰康资产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合竞
价方式减持京新药业 37.06 万股,占京新药业股份总额 0.0430415%,其中:
减持数量
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泰康人寿 343,200 0.0398593%
泰康资产管理的保险资产
27,400 0.0031822%
管理产品
合计 370,600 0.0430415%
截止本简式权益变动书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泰
康资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051,3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4.9999909%,信息披
露义务人不再是京新药业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
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京新药业股票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如有);
(四)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五)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11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东升
签署日期: 2023年2月16日
12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一致行动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签署日期: 2023年2月16日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
在地
股票简称 京新药业 股票代码 002020
信息披露义务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 北京市昌平区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 √ 无 □
动人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14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数量: 40,226,879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比例: 4.6719533%(注)
权益的股份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保险资产管理产
量及占上市公
品另持有上市公司 3,195,100 股,持股比例 0.3710792%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注:此处计算权益变动前比例的京新药业股份总股本以 2022 年 7 月 6 日《浙江
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为准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 39,883,679
后,信息披露 持股比例: 4.6320940%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 0.039859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
益的股份数量
过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另持有上市公司 3,167,700 股,持股比例 0.3678970%
及变动比例
注:此处计算权益变动后比例的京新药业股份总股本以 2022 年 7 月 6 日《浙江
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为准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3 年 2 月 16 日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 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及方式
15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
信息披露义务
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续增持 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16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
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7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东升
签署日期:2023年2月16日
18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签署日期:2023年2月16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