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资产转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捷资源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资产转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公正、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资产转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 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资产转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意本事项。 独立董事:庄慧杰 李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