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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捷: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6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 中捷            公告编号:2022-077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 、 11 月 5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1)、《中捷资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00-17: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 198 号公司综合
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1
    3、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黎曙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23 名,代表股份共计
177,529,9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810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 名,代表股份
共计 172,129,8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25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1
名,代表股份共计 5,400,1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8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2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为 5,400,1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85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
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王成才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讨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3,594,696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7833%;反对 3,935,30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1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64,8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27.1256%;反对 3,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2.87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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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议讨论《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3,484,696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7213%;反对 4,045,30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7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4,8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25.0886%;反对 4,04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4.91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讨论《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3,484,696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7213%;反对 4,045,30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7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4,8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25.0886%;反对 4,04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4.91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讨论《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3,484,696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7213%;反对 4,045,30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7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4,8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25.0886%;反对 4,04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4.91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讨论《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3,594,696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7833%;反对 3,935,30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1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64,8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27.1256%;反对 3,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
72.87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讨论《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3,484,696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7213%;反对 4,045,30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7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4,8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25.0886%;反对 4,04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4.91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讨论《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3,484,696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7213%;反对 4,045,30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7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4,8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25.0886%;反对 4,04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4.91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讨论《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分布式屋
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系关联交易议案,股东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玉环恒捷”)与交易对手方玉环交投能源有限公司同为玉环市财政
局控股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玉环恒捷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129,605,889 股,该
股东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44,178,807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2.1849%;反对 3,745,30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815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54,8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30.6440%;反对 3,74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9.35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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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王成才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见证律师认
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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