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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分众传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18-058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 号
文件的有关规定,相应变更会计政策,调整财务报表格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该
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
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
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
    3、变更的时间
    根据规定,公司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4、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8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
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
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
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
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规定,有助于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