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1-23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9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
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交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是综合考虑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规
范运作、境内外业务协调等方面需要投入较多的精力;结合公司所处的生活圈媒
体行业变化日新月异,需要独立董事在战略方向、业务布局方面贡献更多的智慧
且参考国内外传媒行业上市公司独董津贴的情况制定的。该提案、表决等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杜民、葛俊、葛明、卓福民
2019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