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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源电气: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9-04-27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中
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
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三、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四、考核程序
    (一)人力资源部于年初对激励对象设定个人绩效考核计划,经审核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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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调整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目
标计划时须经直接上级审核后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操作,统一制作表格,参与评分,年终考核
成绩保存并统一输入信息系统。人力资源部对考核数据统一汇总并形成最终结
果。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最后得分进行核查、分析、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五、考核方式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第四个行权期         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注:上述净利润均以公司各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
确定其行权比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
个人行权比例                          100%                       50%        0%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成绩将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依据。公司将根据每个行权期前
一会计年度的考核成绩确认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
     (二)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该考核年度对应
批次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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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
    (四)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成绩在“待改进”及以上
的,则激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行权比例分批次行权;若激励对象考
核“不合格”,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
由公司注销。
    (五)激励对象考核年度对应行权期内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七、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即 2019 年-2022 年四个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按年度考核,每年年终考核一次。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至少为五年。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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