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本次投资暨关联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通过后续技术合作共同开发专业化自定义芯片,满足电力自动化的 特殊需求,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物联网和新能源市场。本次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 的原则,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开、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秦正余、赵世君、叶锋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