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用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用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 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均能勤 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聘用其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秦正余、赵世君、叶锋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