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关于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资料,基于 每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吕 德 勇 陈 凌 苏 文 荣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