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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安基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5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1-019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香山路 19 号公司一楼讲学
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蕴韶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1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0 人,代表股份 312,348,5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35.6093%。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304,955,1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7664%。具体如下:
     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代表:谢俊峰先生,代表公司股份 145,869,997
股
     股 东 广州 生物 工 程中 心有 限公 司 代表 :吴 翠玲 女士 , 代表 公司 股 份
131,573,068 股
     股东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代表:张斌先生,代表公司股份 446,762 股
     股东荷宝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张斌先生,代表公司股份 138,003 股
     股东、公司董事:周新宇先生,代表公司股份 11,000,029 股
     股东、公司董事:何蕴韶先生,代表公司股份 15,927,317 股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4 人,代表股份 7,393,32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42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6 人,代表股份 7,978,0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09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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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同意提名韦典含
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01 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韦典含
    表决结果:同意 312,211,8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563%。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7,841,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877%。
    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同意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即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个表决,提名朱
琬瑜、胡腾2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朱琬瑜
    同意 311,793,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2%;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22,8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401%。
    2.02 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胡腾
    同意 311,793,4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3%;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23,0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428%。
    以上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获得的同意票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即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未有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监事,单一股
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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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先生、韩思明先生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达安基因《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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