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安基因: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3-31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预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审阅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
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
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 2022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董事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属于上市公司
的商业机会及上市公司向董事利益倾斜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时关
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
事会审议。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
吕 德 勇 陈 凌 苏 文 荣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