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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轮智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19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24,070,8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8279%。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17,842,7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544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228,073股,占公

                                     1
司股份总数的0.2832%;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
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3,341,606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3.789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共
10 个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30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22%;
    反对票 3,69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2%;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489,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67%;
    反对票 3,5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6%;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30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22%;
    反对票 3,69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2%;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30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22%;

                                   2
    反对票 3,69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2%;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79,60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860%;反对票 3,695,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43%;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5、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30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22%;
    反对票 3,69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2%;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6、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7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1%;
    反对票 3,2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92%;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80,029,90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264%;反对票 3,245,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40%;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7、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为
逐项表决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各项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3
    子议案 7.01《公司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130,553,4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84%;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21%;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关联股东吴潮忠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 7.02《公司董事兼总裁郑栩栩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09,694,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45%;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6%;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97%。
    关联股东郑栩栩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 7.03《公司董事李丽璇女士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05,911,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90%;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80%;

                                    4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97%。
    关联股东李丽璇女士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 7.04《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06,028,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92%;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78%;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97%。
    关联股东林瑞波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 7.05《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09,664,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44%;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7%;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

                                   5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97%。
    关联股东吴豪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 7.06《公司董事杨煜俊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21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50%;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80%;
    弃权票 14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97%。
    关联股东杨煜俊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 7.07《公司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294,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93%;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80%;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97%。

                                   6
    子议案 7.08《公司独立董事张铁民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294,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93%;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80%;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97%。
    子议案 7.09《公司独立董事郑璟华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20,294,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93%;
    反对票3,7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0%;
    弃权票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79,564,806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83%;反对票3,710,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20%;弃权票66,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子议案7.10《公司常务副总裁陈志勇先生2021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294,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93%;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80%;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97%。
    子议案 7.11《公司副总裁陈庆湘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294,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93%;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80%;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97%。
    子议案 7.12《公司副总裁吴映雄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20,294,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93%;
    反对票3,7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0%;
    弃权票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79,564,806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83%;反对票3,710,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20%;弃权票66,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8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915,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80%;
    反对票 1,87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84%;
    弃权票 1,27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6%。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7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1%;
    反对票 1,87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84%;
    弃权票 1,4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5%。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915,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80%;
    反对票 1,85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8%;
    弃权票 1,3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宇光、林楚炫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2、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9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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