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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智能: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5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
司的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
面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将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
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对有关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监事会依法主动了解公
司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
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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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7、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三、监事会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积极配合下,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全部10次董事大会和2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各项提案介绍,
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所赋予的监事会职责,对会议召开程序、表决事项、决
议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查、事中参与、事后监督,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正确落实。
    四、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的各项工作均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并建立了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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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无违规对外担保,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重
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工作,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
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5、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
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
“天津讯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讯盈”)100%的股权,经过审
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讯盈股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6、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2021年度关
联交易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遵循
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
股东的利益。
    7、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现已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
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3
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
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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