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2-12-3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文件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巨轮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经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
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具备的能力,未发
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
任职的情况,其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进行表
决。
(此页以下空白,无正文。)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名页)
独立董事:
姚树人 张铁民 郑璟华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