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并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关于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服务工作
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
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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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
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姚树人
张铁民
郑璟华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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