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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轮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6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7 日以书面、电
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下午 3:0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
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吴潮忠先生、吴豪先生、
郑栩栩先生、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陈志勇先生亲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姚
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以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谢创鸿先生、曾旭钊先生、
刘启煜先生,全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2 年度报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
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

                                     1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3GZAA3B0022《审
 计报告》确认:公司(母公司)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20,875,868.98 元,加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 312,553,243.09 元,本年度不计提盈余公积,期末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333,429,112.07 元。
     董事会提议,为回报股东并结合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情况,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99,395,6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息 0.01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分红政策
 和发展情况,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是国内第
一批取得独立签发 H 股审计报告以及证监会专项复核资格的专业中介机构,拥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工程造价甲级资格等行业的最高资质,业务范围涉及审
计、管理咨询、会计税务服务和工程造价等众多领域,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
作要求。
    在履行财务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工作勤勉,认真履行双方签订的《审计业
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拟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本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详
细内容请见附件 1;
    表决情况如下(所有董事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
    (1)公司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公司董事郑栩栩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公司董事李丽璇女士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公司董事陈志勇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公司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8)公司独立董事张铁民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公司独立董事郑璟华先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新增贷款及授权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度的正常生产经营,董事会拟向金融银信部门申请借款,
公司 2023 年新增贷款规模核定为: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为基础,在
今后连续十二个月新增借款不超过总资产的 50%;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拟授权董事长在上述融资计划范围内,单笔借款不超过人民
币 24,000 万元的权限内签署相关的融资合同或文件。
    10、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4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
票,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 订 后 的 《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 请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5
附件 1: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2023年度报酬总额
            姓名                 职务               (税前,万元)

           吴潮忠               董事长                  40-50
           吴 豪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0-50
           郑栩栩                董事                   40-50

           李丽璇                董事                   40-50
           林瑞波          董事、财务总监               40-50

           陈志勇                董事                   24-40

           姚树人              独立董事                   8
           张铁民              独立董事                   8
           郑璟华              独立董事                   8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附件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
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请求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自行办理与本次《章程》修订有关的新《章程》备案等后续事项。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7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23 年 4 月 18 日)



条款                 原章程                             新章程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
         资计划;                            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四十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七条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册资本作出决议;                    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        (八)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
         议;                                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批准第四十八条         (十二) 审议批准第四十八条规
         规定的担保事项;             8      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       (十四)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事项;                      金用途事项;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员工持股计划;                    工持股计划;
        (十六)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
    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
        股东大会不得将法定及公司章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
    程规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予 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行使。      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七)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将 法定及公司
                                      章程规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
                                      授予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行
                                      使。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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