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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5-20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华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经查阅潘浩标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潘浩标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及被中国
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潘浩标先
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聘任潘浩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丁云龙、孔繁敏、周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