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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帝股份: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16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以
截至目前总股本869,230,324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1,576,706股后的股本847,653,618
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4,296,085.40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
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当时
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所得基数未发生
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69,230,324 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
股份 21,576,706 股后的 847,653,6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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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5                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2          01*****744                              潘叶江

    3          01*****874                              潘权枝

    4          02*****738                              杨建辉

    5          01*****117                              杨建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9 日期
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和方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分配比例
=847,653,618 股×0.3 元/股=254,296,085.40 元。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
份)869,230,324 股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254,296,08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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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869,230,324 股=0.2925532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
=0.2925532×10=2.925532 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公司 2019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以 0.2925532 元/股进行计算,所以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25532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吴刚
    咨询电话:0760-22839258
    传真电话:0760-22839256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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