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华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经查阅王操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王操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 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王操先生具备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王操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丁云龙、孔繁敏、周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