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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帝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1-09-1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869,230,324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 847,653,618 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847,653,618 股,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69,230,324 股,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通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     第二十三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
                    券;                                                   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4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三)
                                                                            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可以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
                                                                            出席,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收购不超过本公司已
                 意,收购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十的股份。公司
                                                                            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十的股份。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
5   第二十五条   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十三条第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二)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
                                                                            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
                 的,可以转让、注销或者将股份以库存方式持有,以库存方式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
                 持有的,持有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票被终止上市后,遵循《深
6   第二十六条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本章程中的前款规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定执行。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
                 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7   第五十六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提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
                 出对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 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
                 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 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
                 议。                                                      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    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
                 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   提案。
                 容。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五条规定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 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提
                 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
                                                                        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8   第六十三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
                 表决。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直接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东大会表决。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直接由公司职工民
                 无需通过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审议。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    主选举产生。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
9   第八十九条
                 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前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
                 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 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以及单
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独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以
立董事除外)。                                            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数的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份总数的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董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 人。
数的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提名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以及简历应当在召开 份总数的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列明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 提名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以及简历应当
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在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列明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当出具书 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提名人披露的候选人的资料真实、 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当
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法定职责。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的 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提名人披露的候选
承诺函同时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予以公告。                  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法定职责。由
在累积投票制下,选举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按以下程序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的承诺函同时提交董事会,由董事
进行:                                                   会予以公告。

(1)出席会议的每一个股东均享有与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    在累积投票制下,选举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按以
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席位数相等的表决权,每一个股东享有的   下程序进行:
表决权总数计算公式为: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 (1)出席会议的每一个股东均享有与本次股东大会拟选
数×拟选举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席位数                   举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席位数相等的表决权,每一个
(2)股东在投票时具有完全的自主权,既可以将全部表决权 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公式为:股东享有的表决权
集中投于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于数个候选人,既可以将 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席
其全部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其部分表决权用于投票 位数
                    表决。                                                 (2)股东在投票时具有完全的自主权,既可以将全部表
                    (3)董事或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当选按其所获同 决权集中投于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于数个候选人,
                    意票的多少最终确定,但是每一个当选董事或非职工代表担任 既可以将其全部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其部分
                    的监事所获得的同意票应不低于(含本数)按下述公式计算出 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
                    的最低得票数。                                         (3)董事或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当选按其所
                    最低得票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半 获同意票的多少最终确定,但是每一个当选董事或非职
                    数。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所获得的同意票应不低于(含本数)
                                                                           按下述公式计算出的最低得票数。
                    (4)若首次投票结果显示,获得同意票数不低于最低得票数
                    的候选董事、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数不足本次股东大 最低得票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
                    会拟选举的董事席位数时,则应该就差额董事或非职工代表担 的半数。
                    任的监事席位数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程序按照本条上 (4)若首次投票结果显示,获得同意票数不低于最低得
                    述各款的规定进行。                                     票数的候选董事、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数不足
                    在累积投票制下,如拟提名的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人 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的董事席位数时,则应该就差额董
                    数多于拟选出的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时,则董事、非职 事或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席位数进行第二轮选举,第
                    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可实行差额选举。                       二轮选举程序按照本条上述各款的规定进行。

                    在累积投票制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应当分别选举,独立 在累积投票制下,如拟提名的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选人人数多于拟选出的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时,
                                                                           则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可实行差额选举。
                                                                            在累积投票制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应当分别选举,
                                                                            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视需要可设副董事长 1-2 名。董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视需要可设副董事长 1-2
10   第一百二十条   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 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长不同时兼任总经理职务。                                 举产生。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11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三)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有权决定不超过最近一期经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审计公司净资产 5%的公司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收购、对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外投资事宜。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不得聘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公司不得聘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任董事、监事、经理情形的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
                      监事、经理情形的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且尚在
12   第一百三十六条                                                            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人员,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
                      禁入期的人员,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合人选未满两年的人
                                                                               适合人选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
                      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召集人 1 人。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
                      监事会召集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人召集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
                      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13   第一百五十三条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
                                                                             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
14   第一百八十七条
                      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1 年,可以续聘。   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