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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帝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0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
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24,917,8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3314%。
    1、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65,270,4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294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59,647,4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368%。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88,835,749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10.4802%。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23,889,082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4%;反对4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5%;弃权6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
    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23,883,882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8%;反对4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1%;弃权6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
    3、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23,884,382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9%;反对4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5%;弃权6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6%。
    4、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23,884,382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9%;反对43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0%;弃权6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
    5、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99,807,41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718%;反对25,110,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8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24,507,982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8%;反对4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8,425,8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86%;反对4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6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19,773,03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66%;反对4,153,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83%;弃权9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3,690,9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86%;反对4,153,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6755%;弃权99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59%。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大会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24,491,082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6%;反对4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8,408,9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96%;反对42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8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
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潘浩标先生、潘锦枝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
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表决结果如下:
    9.1、选举潘叶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320,516,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55%。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4,434,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457%。所得同意股
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潘叶江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2、选举潘垣枝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320,516,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55%。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4,434,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457%。所得同意股
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潘垣枝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3、选举潘浩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320,516,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55%。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4,434,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457%。所得同意股
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潘浩标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4、选举潘锦枝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307,998,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7927%。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916,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9542%。所得同意股
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潘锦枝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
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丁云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324,311,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3%。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229,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2%。所得同意股
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丁云龙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选举孔繁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324,311,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3%。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229,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2%。所得同意股
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孔繁敏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选举周谊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311,784,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1%。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5,702,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165%。所得同意股
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周谊女士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梁萍华女士、陈惠芬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
工监事莫泽璇女士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表决结果如下:
    11.1、选举梁萍华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该项议案同意322,081,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69%。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5,999,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68%。所得同意股
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梁萍华女士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1.2、选举陈惠芬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该项议案同意311,413,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8439%。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5,331,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90%。所得同意股
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陈惠芬女士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
进行了述职。报告对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投资
者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答邦彪律师、何畏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
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