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双鹭药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5-05-29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任职资格合法。根据公司提供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上述

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程序合法。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独立董事:

                                                          陈志国      魏素艳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