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0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5年5月2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6,6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00000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2.2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6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56,6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84,9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7月1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 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 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15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37 徐明波 2 08*****779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01*****285 梁淑洁 4 00*****219 席文英 5 01*****095 吴彦卓 6 01*****009 李亚军 7 01*****668 杨仲璠 8 01*****997 陈 遥 9 01*****873 王勇波 10 00*****599 卢安京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15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公积 数量(股) 比例 送股 金转 小计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 78,587,297 17.21% 39,293,649 0 39,293,649 117,880,946 17.21% 条件股份 1、高管锁定 78,587,297 17.21% 39,293,649 0 39,293,649 117,880,946 17.21% 股份 二、无限售 378,012,703 82.79% 189,006,351 0 189,006,351 567,019,054 82.79% 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 378,012,703 82.79% 189,006,351 0 189,006,351 567,019,054 82.79% 通股 三、股份总 456,600,000 100% 228,300,000 0 228,300,000 684,900,000 100% 数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684,9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1.0149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碧桐园一号楼 咨询联系人:梁淑洁 赵霞 咨询电话:010-88627635 传真电话:010-88795883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