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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鹭药业:关于第二大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公告2020-07-16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0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新乡白鹭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1,975,939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20.63%,累计质押 95,500,000 股,其中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 54,000,000 股。)
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发行“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0 新鹭 E1,债券代码:117158),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发行规模 5 亿元,票面利率为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披露的《北京
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近日,公司收到新乡白鹭《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告知函》。根据《新
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本期债券换股期为自本期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 6 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债券到期日止,
即 2020 年 7 月 22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止(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交易日)。换股期间,新乡白鹭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

    截至目前,新乡白鹭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11,975,9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3%。

    公司将持续关注新乡白鹭所持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的情况,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