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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孚时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18-56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

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8

年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
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

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