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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孚时尚: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18-63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以
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11 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 5 号长富金
茂大厦 59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
际出席董事 10 名,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
事会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提名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
孙小挺先生、张际松先生、王国友先生、程桂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非独
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在第七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详细内容已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
    二、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
事会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提名胡永峰先生、陈卫滨先生、
孔祥云先生、高卫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将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
年,任期自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在第七届独立董事
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6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
股东须回避表决)。
    四、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6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详细授权事项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的《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该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五、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18 年 12 月 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孙伟挺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学历。孙伟挺先生

在纺织行业拥有36年经验,1982年至1987年,在浙江省纺织工业公司工作,历任

计划经营科科员、副科长、科长;1987年至1990年,担任浙江省轻工业厅计划物

资处副处长;1990年至1993年,任浙江省绍兴越城区副区长。1993年创办华孚公

司,任华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2月,任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200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陈玲芬女士,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学历。1981年至1993

年,历任浙江省绍兴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浙江省绍兴市越灵商社办

公室主任、财务经理等职。1993年与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创办华孚至今,担任

副董事长。2008年2月起任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5月任安

徽飞亚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陈玲芬女

士从事色纺行业25年,在品牌营销、市场开发、客户关系管理、组织建设、风险

管控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孙小挺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生,浙江大学EMBA学历。1984-1989年,任

浙江诸暨市纺织总厂采购员,1989-1992年,任海南海口海越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主管,1992-1995年,任上虞市纺织公司副总经理,1995-2001年,任上虞华

孚染厂总经理,2001年至今,任浙江华孚纤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小挺

先生三十多年的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采购、物流、生产等供应链经营管理经

验。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张际松先生,男,中国国籍,1954年生,浙江大学EMBA学历。自2001年加盟

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浙江华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2008年12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

    王国友先生,男,中国国籍,1963年生,杭州商学院大专学历,杭州商学院

商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中级会计师职称。自1997年加盟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历

任浙江华孚集团财务总监、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总经理、华孚控股有限公

司财务中心总监。2008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1年4月1日至2015年2月1
日任华孚控股财务总监、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程桂松先生:男,中国国籍,1966年10月出生,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金融专

业,厦门大学EMBA,北京大学MBA学历,中级会计师。先后在建设银行安徽省分

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工作,历任综合部经理、支行副行长、支行行长。2014

年9月加盟华孚,历任资金经营中心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12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胡永峰先生,男,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1962年7月出生,毕业于东华大

学纺织工程专业,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商学院EMBA,1983年8月参加工作,

历任中国纺织总会办公厅处长,现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华联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腾邦国际票务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陈卫滨先生,男,中国国籍,1974年10月10日出生。1996年毕业于中山大学

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获北京大学国际法硕士学位;2004年获香港大

学普通法硕士学位。曾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审判长、北京市中伦律

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顾问。现任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委员

会委员。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孔祥云先生,男,中国国籍,1954年10月出生。1983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

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9年获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4年奥地利维也

纳经济大学访问学者。历任江西财经大学财会系教研室副主任、审计监察处副处

长、处长,江西华财大厦实业投资公司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财会部总

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计划财务处处长、经营管理处处长、

客户处处长、金融合作处处长,平安银行总行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深

圳分行副行长。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高卫东先生,男,195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东华大学,获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博士学位。历任江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

授、院长、副校长。2015年10月至今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副理事长。2018年7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董事候选人,孙伟挺先生与陈玲芬女士为夫妻关系,孙伟挺先生与孙小

挺先生为兄弟关系,孙伟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之实际控制人,孙伟挺先生、陈

玲芬女士、孙小挺先生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际松先生、王国友先生、程桂松先生、胡永峰先生、孔祥云先生、陈卫滨

先生、高卫东先生均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