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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孚时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2-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华
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时尚”、“公司”,曾用名“华孚色纺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华孚时尚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4,326,464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 12.62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199,999,975.68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9,833,326.4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80,116,649.2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华会计师”)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第 00011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
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 12 月 18 日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2016
年 1 月 8 日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 年 3 月 7 日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2016 年 3 月 23 日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华孚时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1    阿克苏 16 万锭高档色纺纱项目               89,890.51          89,600.00

 2    华孚(越南)16 万锭高档色纺纱项目          88,422.50          88,4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42,000.00          42,000.00

                  合计                          220,313.01         220,000.00


     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量,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
入募投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2017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决定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25,005.06 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于上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程
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公司预先投入到阿克苏 16 万锭高档色纺纱项目的自筹
资金 25,005.06 万元。

     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华孚(越南)16 万锭高档色纺纱项目”先期投入的议案》,
决定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5,660.02 万元。公司监
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于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程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公司预先投入
到华孚(越南)16 万锭高档色纺纱项目的自筹资金 45,660.02 万元。

     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阿克苏 16 万锭高档色纺纱项目”结项结余的募集
资金 12,676.92 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
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业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已按照相关程序,将结余资金转为流动资金。

     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300 万美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2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19 年 2 月 22
日,上述资金已经全部归还。

       三、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2 月 22 日,公司募投项目“华孚(越南)16 万锭高档色纺纱
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至此,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
行的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

       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88,400.00 万1,累计募集资金
投入总额 9,891.93 万美元,募集资金结余(含利息)总额包含 3,175.76 万美元及
425.68 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具体情况如
下表: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    结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额                 金金额          (含利息)
华孚(越南)16 万锭高                                                   3,175.76 万美元及
                              88,400.00 万元人民币   9,891.93 万美元
    档色纺纱项目                                                       425.68 万元人民币

       该项目募集资金结余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 10%,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四、结余募集资金的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在严格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施工过程
中加强工程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最大限度节约项目资金。1、公司严格控制
采购成本,随着相关设备的更新换代及技术的逐渐优化和成熟,该项节约设备采
购费用 1,707.81 万美元;2、该项目立项时,前期土地款由公司先以自有资金支
付,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时,该部分土地款未予以置换,致募集
资金多出 1,026.30 万美元;3、公司在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过程中,不断优化
生产工艺,合理配置资源,节约工程安装费、基本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合计
439.23 万美元。

       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安排

       截至 2019 年 2 月 22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


1
    注:资金后续实际换汇金额 13,067.68 万美元

                                                3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拟将完结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六、上市公司承诺

    上市公司承诺:

    1、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2、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

    4、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
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审批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出具了关于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

    1、华孚时尚本次拟将募集资金的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华孚时尚以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经营效率、
降低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4
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孚时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5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牟 晶              孙 川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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