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解决同业竞争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3-2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解决同业竞争向控股股东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华孚时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
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为解决同业竞争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可以有效解决上市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之间
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利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大,促进了公司的可持续性
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的交易金额的依据是资产评估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
况。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董
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解决同业竞争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的关联
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胡永峰、陈卫滨、孔祥云、高卫东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