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解决同业竞争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解决同业竞争向控股股东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关于为解决同业竞争向控股股东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
1、此次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此次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的目的在于解决上市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
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利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大,促进了公
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是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为解决同业竞争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胡永峰、孔祥云、陈卫滨、高卫东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