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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孚时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5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
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 2018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决定本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因公司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

参与利润分配,故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发行总股本 1,519,375,555 股扣

除目前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的 82,981,1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3.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 502,738,047.00 元,

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续在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若由股份回购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

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

份数的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的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关于《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项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
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
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具备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认为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需要及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


    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胡永峰   陈卫滨   孔祥云、高卫东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