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孚时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审议《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补 充确认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 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发生和交易时,未能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提 醒公司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我们一致同意该事 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卫滨 孔祥云、高卫东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