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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孚时尚: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1-23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1-06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

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

月1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本次公示情况,

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说明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在公司内部公告板公告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如下: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期: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2日。

    3、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员工通过书面呈报方式进行反馈。

    4、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及下属分

支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的任职情况等信息。结合本次公

示情况,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具体

条件。
   2、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均为公司及下

属分支机构在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管理骨干以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

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

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