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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孚时尚: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2022-01-13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2-04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 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变更为 30 万锭智能纺纱

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安徽省淮北市)。

    鉴于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经协商,近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258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了 274,278,835 股人民币普

通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1,140,999,953.6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4,624,568.82 元(不

含税)后,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26,375,384.78 元。该等募集资

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华孚时尚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4,278,835 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

验字[2021]000637 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华泰

联合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不超过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安排相关事宜,现

金管理期限与授权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1年10月28日和2021年11月1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和《关于开立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1、原协议规定: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甲方华孚(越南)50 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

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更改为:募

集资金专户仅用于 30 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甲方已在乙方开设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

该账户仅用于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甲方承诺在使用上述账户进行

现金管理前应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在定期存款到期或提前支取

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规定的专户进行管理或
以上述定期存款方式续存。转入专户的资金用途亦仅用于 30 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本补充协议为原协议之有效组成部分,本补充协议约定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

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原协议约定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