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8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孚时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完成了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考虑公司
长远发展战略和短期经营情况,公司 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的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关于《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项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
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
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根据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担任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孔祥云、高卫东、黄亚英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