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8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是以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所必
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
务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
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股份方案
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
独立董事:孔祥云、高卫东、黄亚英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