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 宝 宝: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的说明2014-01-25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的说明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14 年 1 月 2 日审议通过了《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若干议案,并于 2014 年 1 月 3 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沟通反馈意见,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相应修订,并
形成了《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草案修订稿”),现将修订前后对比情况说明如下:
对草案修订稿中“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及考核条件”之“(二)限制性
股票的解锁条件 ”中关于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时净资产额
及净利润计算依据的确定进行了修订。
原为:
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
负;若公司在考核期内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以后年度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
净资产为计算依据。
现修订为:
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
负;若公司在考核期内发生再融资行为,则发行新增加的净资产额及其对应净利润额
不计入发行当年及以后年度净资产额和净利润额的计算。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其他文件中关于前述表述也一并修改。
特此说明。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