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兔 宝 宝: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3-06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4-16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5 日在
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9 名,其中董事长丁鸿敏先生委托董事程树伟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张齐生
先生以传真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陆利华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丁鸿敏、程树伟、陆利华、徐俊、徐应林、姚红霞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将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叶克林、罗金明、韩灵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
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董事候选人分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
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即将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张齐生先生、
陈寿灿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以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同时承诺:在暂时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3,000 万元,占募集
资金净额的比例超过 1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四、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
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已确定为2014年2月24日,授予登记完成后,公
司注册资本将由470,019,780元变更为484,249,780元。
    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章程》将作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0,019,780元”;
    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4,249,780元”。
    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70,019,78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为
470,019,780股,没有其他种类股”;
    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84,249,78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为
484,249,780股,没有其他种类股”。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在授予登记完成后及时办理增
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五、以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一、二、三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星
期五)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3 月 6 日
附件: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鸿敏,男,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 程 师 、 高级经济师。曾任洛舍酒精
厂厂长、湖州钢琴厂厂长、浙江德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德华木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等职,先
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绿化奖章、第四届全国乡镇企业家、搏击国际金融海啸中国
木业十大领军人物、浙江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浙江省杰出领袖企业家、
浙江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现任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人大
代表、浙江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浙江省工商联第九届执行委员、德清县八届政协
常务委员、德清县慈善总会名誉会长、德清县工商联副主席。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长。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1.7%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与公司拟聘用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
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陆利华,男,1966年6月出生,初中文化,曾任义乌通达合板、德清双马木业有限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杭州海通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德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票
4,912,624股。与公司拟聘用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程树伟,男,1966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管理师。1984年10月参加工作,
曾任德清县科学技术协会干部、副主席、德清县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升华集团副
总经理、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
公司拟聘用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徐俊,男,1967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管理师。曾任洛舍丝绸总厂厂长
助理,德清县洛舍镇政府工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票377,879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徐应林,男,1963年11月出生,中专学历。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德华装饰材
料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德清县鸿基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德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拟聘用其他董事、监
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姚红霞,女,1971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德清县洛舍建材
厂、德清县洛舍建材二厂、德清新纪元电光源制造厂、德清德翔木业有限公司主办会计、
德华兔宝宝装饰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经理等职,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拟聘用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票494,388股。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叶克林,男,1956 年 3 月生,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先后毕业于南京林产工业学院
人造板专业、中国林科院研究生班。曾任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林学
会木材工业分会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现任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所长、中国
林学会木材工业分会理事长、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副会长。现兼任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扬子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金明,男,1968 年 5 月生,会计学教授,会计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会会员,曾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浙江工商大学审计处处长。长
期从事企业会计理论与税务筹划的教学与研究。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 30
篇,主持完成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 8 项,主编《纳税筹划技巧》、《财务会计》、《高级
财务会计》、《经济学基础》等教材著作 10 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省部级
教学、科研成果奖八项。现兼任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
司、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灵丽,女,1963 年生,浙江海盐人,1984 年毕业于原杭州大学法律系;曾任浙
江财经学院法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
兼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商法研究会理事、浙江省
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会长。具有律师资格和注册税务师资格,是杭州仲裁委仲裁员,杭
州仲裁委金融仲裁专家委员,浙江省人大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浙江省政法委特邀法律
监督员,浙江省地税局特邀法律监督员;浙江省“151 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浙江
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现兼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