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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兔 宝 宝: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4-03-06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
法、有效;
    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4、同意提名丁鸿敏、程树伟、陆利华、徐俊、徐应林、姚红霞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叶克林、罗金明、韩灵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5、同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提交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署:张齐生、陈寿灿、罗金明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