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23 日召 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 会聘任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陆利华先生、徐俊先生的个人简历,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情况,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聘任陆利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徐俊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2、经审阅倪六顺先生、徐俊先生、徐应林先生、姚红霞女士、卓艳女士的个人简历, 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情况,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聘任倪六顺先生、徐俊先生、徐应林先生、卓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姚 红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签署: 叶克林、罗金明、韩灵丽 2014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