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 宝 宝:独立董事关于同意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兔宝宝营销总部建设项目”的独立意见2016-10-24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意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兔宝宝营销总部建设项目”的
独立意见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1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
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过充分的讨论,现就公司关于同意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兔宝宝营销总
部建设项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德兴市绿
野林场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011,793.06元(包括利息及理财
收入)转入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兔宝宝营销总部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5,011,793.06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入)转入其他募集资金项目无异议。
独立董事:刘志坤、韩灵丽、吴晖
2016 年 10 月 21 日